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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最高法遴选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都有啥特点?

时间:2025-10-07 23:07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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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北京九月十一日电,记者高萌报道,秋季开学期间,最高法院十一日选编公布了八个与学校食品卫生相关的典型案例,目的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的司法监督,有效遏制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维护师生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案件类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这些案件包括,犯罪行为有餐饮单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食材商用鸭肉制品充当牛羊肉制品,以及负责人挪用学生膳食经费等,民事案件有学校终止食堂承包商合约,家长向周边商店追讨过期商品责任,还有行政诉讼涉及供货商标签违规,提供有毒有害食材等,案件范围广泛,从校外到校内,涉及食材商、餐饮商、食堂经营者及监管机构,从食品标识、有效期到劣质食材、违规添加等,体现了司法机构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决心。

其次表明了坚定执行“四个最严”规定的明确态度。法院在审理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案件,尤其是涉及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一直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规定。颜某起诉某超市的产品责任案件,涉及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涉案金额仅4元,法院依照食品安全法,判其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某农业公司起诉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案件,法院裁定认可行政机关在校园食品供应方面执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避免企业逃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侯某涉及生产及销售不达标食品的案件,因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导致学生集体出现严重食物中毒,法院依法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罗某涉及销售劣质产品的案件,法院在判处其七个月有期徒刑的同时,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并依法处以十万元罚金,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

三是拓展司法作用实现惩处与防范结合。法院主动拓展司法作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迅速向相关单位提交司法意见,推动各主管部门对校园食品违规行为进行联合防控。该案涉及一家后勤服务企业、一家投资企业起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请求,审理期间法院注意到,负责校园餐供应的中标单位与其它未中标单位联合开展校园送餐业务,然而监管机构仅对部分参与方实施了处罚,判决生效后,法院同时向市场监管和教育机构提出指导意见东莞麻涌律师 ,旨在促使监管主体全面承担起监管职责。

最高法表示,全国各级法院一直非常重视审理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案件,依据法律处理相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严厉打击危害学校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增强对财产的惩罚力度,判处罚金,监督并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和老师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学校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最高法院强调,各级法院将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原则,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有效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权限,全面强化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司法保障,积极投身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广泛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构建多方参与、共同管理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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