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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葛女士与曹先生再婚7年离婚后,因公房拆迁补偿款对簿公堂3年

时间:2025-10-07 22:5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二零一四年,葛女士和曹先生结为第二段婚姻,于上海黄浦区建立了新家庭。彼时,二人均已年逾五十,怀着相伴晚年的美好愿望结合,但最终未能抵挡住婚姻中期的波折。

二零二一年,法庭下达裁决,终止了他们长达七载的婚姻纽带。原以为彼此缘分已尽,从此各自安好,未曾料到,因曹先生租赁的公有住房面临拆迁问题,两人之间的纷争一直未能平息。结果在随后的三年里,他们不断前往法院,多次展开对峙。

回溯起因,自两人结为夫妻之后,曹先生因公务相关的房产征用,分得一套坐落于上海松江区的安置住房,该房产估值将近两百万元人民币,同时领取到四十一万余元的相应报酬,这些财产最终演变成为他们分道扬镳后持续不断的纷争焦点。

二零二二年,葛女士初次就拆迁补偿权益分配事宜,提起共有财产分割案件。不过由于诉讼方法存在失误,初级审判单位以葛女士并非公房共同居住者,不可以获得安置补助收益为理由,驳回了她的请求。

官司进行不顺利,葛女士立刻选择另请律师,于是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函被律所指派来处理这个案件。

冠领律师从整体角度分析案件,确立了分阶段计划:第一步先在家庭内部划分拆迁补偿款东莞麻涌律师 ,确定曹先生单独享有的利益部分;接着以此作为参照,计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

冠领律师精准理解《民法典》中有关共有物分割的法律条文,仔细分析安置房产权登记的表面现象,明确指出该拆迁补偿虽登记在曹先生名下,但获取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从本质上来说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葛女士改变了诉讼方法,在第二审程序中取得重大突破,导致案件被退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她最终赢得官司,法庭裁定相关安置房屋及补偿金都属于她与曹先生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这个裁决让她看到了曙光,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法律程序将马上启动。

二零二四年八月,冠领律师搜集了必要材料,以配偶关系破裂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为理由,代表葛女士再次向司法机构递交了法律文书,主张对特定拆迁补偿的房产及款项进行划分,同时申请将房产的权益转化为货币价值后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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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候,曹先生完全不理会之前法院的决定,声称安置房的权益和葛女士没有关系;对于葛女士提出的按现价分割的要求,曹先生又以没有钱支付现价为由,想要躲过分割。

面对多项辩解,冠领律师以相关拆迁权益经最终裁决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为关键依据,在庭审中展开有力辩护,申明葛女士对此财产具备正当权益。关于曹先生难以支付补偿金的问题,律师建议采取房产拍卖途径处理,既能维护葛女士的合法利益,也可防止因补偿金额分歧导致纠纷持续。

2024年末,司法机构审理此案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主张。裁定葛女士对于相关安置房及补偿金均拥有百分之四十的所有权份额,同时责令限期处置该安置房,实施变卖或拍卖程序。曹先生必须向葛女士交付经变卖所得的款项,另需另行偿付十六万余元的补偿费用。

这场持续三年的财产争夺,自葛女士2021年与伴侣分手开始,历经多次反复,终于随着冠领律师团队的有效介入而宣告结束。

纵观整个案件过程,冠领律师先后经历了三次法庭交锋,包括处理共有物分割纠纷的上诉、应对发回重审直至最终胜诉,以及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期间成功排除了被告提出的关于案件受理地的质疑等程序难题,凭借对动迁收益系夫妻双方共有财富的法律定性有清晰认识,运用逐步深入的法律维权方法,步步为营地朝诉讼目标前进,最终协助葛女士获得了将近百万的拆迁补偿款项。

在案件临近尾声时,律师提交的资产拍卖分配计划,凭借周全考量兼顾了双方利益,既制止了当事人就降价额度产生的持续争执,又保障了裁决能够顺利实施,生动体现了冠领律师在应对棘手家庭矛盾时“化解得当、执行有效”的精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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