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财产分割引发争议 调解履行好聚好散

时间:2020-02-26  【转载】

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调解协议,支付11万余元补偿款。

李某及邓某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并育有一子,但是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并已分居一年有余。但由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李某及邓某一直未曾离婚。近日,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邓某离婚。经过审理,原、被告双方就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初步共识,房产归原告李某所有,因购买房产而产生的债务由李某负担,儿子由李某抚养,被告邓某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对于房屋的现有价值、装修价值等问题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对于房屋补偿款争执不下。按照规定,如原、被告双方不能就上述争议达成一致,则应进行评估鉴定,不但耗费大量时间,增加当事人诉累,也会增加经济成本,不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针对上述问题,法官向各方释明,希望双方综合考虑房屋购买价值、装潢花费,从家具家电的实际使用等角度出发理性诉讼。终于,通过法官组织的数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邓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房屋归原告李某所有,因购买房屋而产生的债务由李某承担,李某一次性向邓某支付11万5千元房屋补偿款并当场履行。

永修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调解中,尽量衡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缓解执行工作压力,促进审执工作的良性循环。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