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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两辆共享单车被判刑6个月

时间:2018-05-09  【转载】

因锯锁并企图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深圳一市民日前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是广东省首例判处实刑的盗窃共享单车案。经鉴定,两辆被盗摩拜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被告人韦某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国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社)

  【网友议论】

  卓笔:时不时看到些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的人,确实应该重罚。

  海阔天空的主场:大家应该爱惜这样的新生事物,部分国人的素质继续提高。

  ENMB:很多人损坏二维码,让别人不能用,太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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