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精神分裂症患者 砍人获刑8个月

时间:2017-09-28  【转载】

精神分裂症患者李某突然持菜刀冲进邻居家中,将邻居砍伤。日前,南昌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李某系精神分裂症患者,一直以来靠服药控制病情。2016年8月13日,李某因对邻居卢某不满,突然持菜刀冲入卢某家中将其砍致轻伤二级。卢某儿子吴某见状与李某搏斗,李某随后逃跑,但已导致吴某轻微伤。经司法鉴定,李某作案时处于患病期,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南昌县人民法院 王海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