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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重男轻女女子决定提出分手
2007年上半年,贵溪男子龚某在浙江打工时,结识了比自己小六岁的王欢(化名)。王欢是余江人,在异地结识了老乡,二人很快坠入爱河。
虽然王欢当时年仅16岁,但双方家长也不反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龚家给了女方父母3万元彩礼。由于王欢还未到法定婚龄,二人领不到结婚证,便在摆完酒席,按照当地习俗走完“程序”后,小两口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
很快,龚某和王欢生育了一个女儿,这无疑让龚家人“被人瞧不起”。3年后,他们第二个女儿降生了。伴随着小女儿的出世,二人的感情也产生了裂痕。
“小女儿出生时是剖腹产,医生提醒我两年后才能再生孩子,不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然而,2012年10月,王欢再度怀孕,于是她决定做人流手术。龚某却对她说:“就算要做人流,也一定要等到胎儿五六个月大时,如果是男孩,你就生下来,如果是女的,你就打掉。”
王欢不敢冒这个险,她找到母亲,偷偷前往医院做了人流手术。“等身体恢复后,我便决定与龚某分手,并跟随母亲前往外省打工。”
索回彩礼被拒扬言杀“妻子”全家
“经常来闹事的龚某,曾扬言杀我哥哥全家,这一切都是‘祸根’。”回忆起哥哥家遇到的噩运,王强(化名)摇摇头说道。
“妻子”王欢的不辞而别,无疑让龚某异常焦躁,他先后几次前往王家要人,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扫兴而回。每次问“老丈人”王明(化名),得到的回答也总是,“我不知道女儿的去处”。
“要我分手可以,必须退还彩礼钱。”面对龚某的步步紧逼,王明也没有作出丝毫让步:“要钱没有,老命有一条。”
“人财两空”的龚某,逐渐萌生了杀人的歹念。2012年下半年,龚某在前往王家的途中,发现了一处小洞穴。龚某对着这个洞穴突发奇想:如果自己杀了人,就可以躲藏在这里。于是,他带上铁锹,开始将洞穴挖深挖空。
2013年3月30日12时30分许,龚某再次打电话给“岳母”熊某,要求让王欢回到他的身边,如果人不回来,必须将3万元彩礼还给他。遭到拒绝后,龚某杀心顿起,他把准备好的一床被子、几件衣服和一大袋方便面,放置在事先挖好的洞穴里。
刺死“岳父”绑走“小姨子”
随后,龚某带着水果刀,来到余江县锦江镇王家房屋附近,寻找机会杀害王明。当晚10时许,龚某顺着围墙,爬上了王家的二楼阳台,从阳台的窗户爬进“岳父”的房间。很快,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熟睡中的王明乱刺。
将“岳父”王明杀死后,龚某来到“小姨子”丽丽(化名)的房间,“你现在跟我走。”
面对“姐夫”的威胁,她小声地说道:“你让我去看看爸爸。”话音刚落,龚某便用绳子将年仅14岁的丽丽绑走,带到了山洞里。
第二天一大早,王强去找哥哥一同去砖厂,而王明的电话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好在哥哥的家就在附近,他随后去喊王明上班。刚走到家门口,他发现后门是开着的,喊了几声,却无人应答。
王强随即走入家门,朝二楼王明的卧室走去。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他至今让难忘:“刚推开卧室房门,我的心便‘咯噔’一下,房间内血迹斑斑,地板上、墙壁上鲜红一片。哥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身上多处伤口。”王强伸出手探了探,哥哥早已没有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