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事案例>>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17-05-28  【转载】

一、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赔偿, 尽快了结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的,立即履行协议,最好达成文字协议。双方愿意协商赔偿,需要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可请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机构参与调解。


2、由调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车号等情况。


3、由双方当事人陈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张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损害结果以及双方责任向双方质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4、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并结合实际情况, 阐明案件基本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是否有争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提出异议,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5、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以及赔偿费用的负担和履行期限,结合案件实际,提出调解协商意见。


6、按规定收调解协商费。


7、制作《协商调解协议书》,事故双方在协议书的调解栏内,写明赔偿项目、金额和给付方式等内容,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在调解书上分别签名,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一份存挡备查。


二、哪些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


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发生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自行处理现场。


当事人可自行处理事故现场的范围:


1、驶入逆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2、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3、后车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的追尾事故;


4、驶入禁行线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5、支路车未让干路车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6、变更车道的车辆未让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若需要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话,则首先要看是否满足私了的条件,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允许当事人私了的,有些必须要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才行。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