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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扣留车子要多长时间

时间:2017-05-28  【转载】

一、交通事故处理扣留车子要多长时间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 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 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二、各种情况如下:


1、 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违反者八条中的一条,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分别为: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 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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