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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娘失踪 介绍人被判返还不当得利

时间:2017-03-03  【转载】

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石潭法庭公开开庭判决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经法庭判决由介绍人被告小王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小李返还不当得利36000元。

  2015年2月10日,小王以相亲为名,将自己越南女友的同乡女孩介绍给了小李,因小李及家人均害怕上当受骗,在两个外人的见证下,支付了60000元彩礼金给小王,小王向小李承诺,相亲真实可靠,如女方反悔,小王自愿在一个月内退还小李彩礼金60000元。后小李与越南女子交往,至2015年底,越南女子不辞而别,杳无音信。 

  经审查,小王在向小李介绍相亲对象的过程中存在牟利行为和实际收益,构成不当得利,对相亲后越南籍女子的反悔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小李明知与越南籍女子相亲、生活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故自身对损失的造成也有相应的过错,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国际通婚是时下流行趋势,紧跟潮流的同时要考虑是否有法律保障,否则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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