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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贪图高利有风险 民间借贷需谨慎

时间:2017-03-03  【转载】

被告赵某系双峰县花门镇的一名70多岁的退休教师,几年前,因投资参与一亲戚的经商项目,赵某向其同事、好友、学生等人借款,约定月息一分至一分五不等,后投资失败,负债达二三十万元,无力偿还,赵某的几位债权人催讨无果,纷纷向双峰法院花门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赵某因饱受债权人催债的困扰,却又自觉还债无能为力,主动提出将自己的工资存折交由花门法庭保管,自愿用退休工资慢慢偿还所欠下的债务。但是由于负债数额过高,希望能去掉利息,先用其工资偿还本金。

  承办法官了解了各债权人情况后,根据被告赵某的实际履行能力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了众债权人与被告赵某达成还款协议,赵某的退休工资除扣除必要的生活费以外,由各债权人依照借款本金按比例每年除夕之前进行一次分配,直到偿清所有借款本金为止。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借款有风险,借款出去不能只图利息,还要考虑本金的安全,更需考虑对方的偿还能力,最好能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的担保。否则稍有不慎,即使将来通过诉讼的途径追讨借款,也有一定难度。本案虽然协议约定放弃利息、偿付本金,但是用微薄的工资来偿付巨额的债务,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而实践当中,本金都打水漂的案例就更是数不胜数。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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