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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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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 司机量刑翻倍
段某驾驶大货车将72岁的老太撞倒后逃离现场,老太当场死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段某今天上午在昌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5年4月8日凌晨2时20分,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昌平区李流路1公里处时将潘老太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潘老太系-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交通支队认定,段某负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被告人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段某3年至3年半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26岁的段某是河北邯郸人,小学文化。
上午现场肇事司机认罪称“没看到撞人”
上午9时,上穿白色T恤、下穿灰色短裤的段某被带上法庭。潘老太的三个儿子到庭旁听。
段某说话带着口音,含糊不清。
在法庭上,段某认罪,但辩称“我那天晚上真的没看到撞了人。被抓时我在工地上班。”
段某说,当时他在车上一点感觉都没有,所以没有下车查看。
而据段某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说自己视力不好,事发时,看到模糊糊的灰色东西。事发五分钟后,他在公路一拐弯处停车接电话,此时同路车队的司机陈某过来询问他是否撞了人,他摇头否认后,陈某驾车离开。
对到底看没看到东西,段某支支吾吾,一会儿否认,一会儿又说不知道。
段某说,当时公司车队拉渣土,事发前,车队刚卸完渣土回来,他的车左前灯坏了一个,路边又没路灯,当时很难看清楚,他当时的车速不到60迈。
当法官表示不管撞到什么都应该停车查看时,段某点点头说,“我错了。”
段某自始至终都重复着,“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后,潘老太的大儿子高先生告诉媒体,母亲生前身体很好,当天和老乡一起接孩子,走到半路走丢了,“我母亲年纪大,文化又不高,问不到路,导致深夜还没有回家,最终酿成了悲剧。”
虽然事发三个多月了,但提起此事,高先生仍难掩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