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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指什么?有哪些权利?你了解吗?

时间:2025-10-07 22:5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一、小区业主是指什么

物业的归属者被称为业主。归属者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它团体,归属者可以是国内个人或团体,归属者也可以是国外个人或团体。物业在建筑概念中的归属者与上述定义相同。两者本质上都是指物业(产权)的真正拥有者。房屋的租用者并非归属者。

二、业主有哪些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关于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麻涌镇律师 ,包含居住、经营、获利以及处置等权益。

2、共有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这些部分包括建筑物公共区域,还有规划内的公共场地、设施;同时,业主也共同拥有道路和停车位;此外,对于规划建设的车库和车位,业主拥有法定的使用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

共享使用权限在于确保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的良好状态,以及保障相关设备正常运作。依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业主在参与物业管理时,具备以下几项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建议召集全体业主进行大会讨论,同时就小区服务相关内容给出意见。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以及相关场地的使用状况,人们有权了解并监督其情况。

负责监督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运作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得当,同时也要监管专项维修资金的运用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决定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拥有不动产权利者方可为社区业主,此处的主体不仅限于个人,亦涵盖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本国成员之外,外籍人士及其机构同样具备业主资格,若通过租借方式获得不动产,则仅享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故不能算作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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