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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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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受关注,重点督办建议有哪些?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数字经济发展迅猛,我国新兴工作模式从业人数不断增长,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络出租车司机等群体为民众服务贡献突出,但是劳动关系界定不清、社会福利缺乏、权利维护途径不畅通等难题逐渐显现。
维护新职业群体成员的合法权利,一直备受全国人大代表们的重视。代表们从健全法规体系、推动机制革新、加强联合管理等多个层面献上意见,旨在有效解决行业存在的难题。
今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将保障灵活工作及新职业群体人员权益的事项,列为重点监督工作,此项工作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推进,并接受社会事务监督机构的监督。
直面痛点难点
落实自由职业者与新兴职业群体利益维护的专项推动意见,一共提出了十一个具体措施,与会人士针对当前新行业范畴存在的突出问题东莞麻涌律师 ,就推进相关法规制定、界定公司用工义务、合理解决新兴领域劳资争议、完善新型社会保险安排等层面提出了诸多意见。
当前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面临主要困难,具体表现为工作关系性质界定复杂,这一关键议题持续受到多位与会者关注,并构成阻碍权益保障进程的核心症结。
全国人大代表孙华芹,身为SK海力士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通过调研发现,平台经济存在一种复杂的分级转包机制,导致法律关系变得异常混乱,难以理清:劳动者通常被置于一个模糊的境地,即平台负责业务运营,而外包公司则掌控着用工管理。快递领域的情况可以说明问题,除了个别规模较大的公司,大多数平台依靠地方代理商来管理员工,就算签了工作合同,工作人员也很难直接找公司总部讨要说法。这种法律地位的界定不清,使得劳动争议出现时,工作人员往往碰壁,申请仲裁找不到门路,提起诉讼也缺乏力量。
明确界定标准
怎样摆脱劳动联系界定不清的难题?许多人士倡议迅速推进相关法律制定,清晰划定新式工作模式的识别依据。
当前务必迅速改进劳动相关法规体系,依据非标准用工群体的作业形态及特性,需对这类群体同平台公司及协作单位间的劳动权利归属界定方法作出更清晰的说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执业者阎建国这样指出。
全国人大代表严可仕,同时也是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提议运用专门的法律条文来明确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需要深入阐释“非标准用工形式”的法律定义,同时针对劳动关系确认、最低薪资规范、工伤补偿等方面制定详细规则。
当前劳动法规无法匹配新兴行业状况,是劳动权益保护遇到阻碍的症结所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国风刺绣厂技术总监莫元花提出倡议,要求国家层面迅速推进立法工作,将从事新兴行业的人员涵盖进现行劳动法规的监管范畴,或者考虑单独制定法规,建立一套全新的体系化法律制度框架。
高度重视建议
作为此项关键督办提案的核心承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充分重视提案处理事宜,精心拟定工作计划,仔细归纳代表们所表达的观点与要求。
7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了关于强化自由职业者及新兴工作模式从业者权益维护的核心督办意见对接会议,邀请了李火林、陈友坤、阎建国、刘忠斌等人士进行面对面的信息交换,同时也邀请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
会议期间,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汇报了代表提案处理工作的最新动态,并与代表们探讨涉及的事项。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促进经济进步和方便民众生活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在社会福利保障层面遭遇不少难题。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参保比例不高是主要问题。在讨论会上,阎建国透彻剖析了参保率偏低的原因,提议完善相关法律条款,以解决实际操作中工作关系界定模糊的难题。
完善劳动关系认证的凭证规范非常关键。人大代表刘忠斌,南京图书馆参考咨询部门负责人,对此提出看法。需要依据平台算法支配力、工作准则的制约程度、薪资发放形式等关键指标,制定“注重实质而非表象”的认证依据。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公司借“合作协定”的名义,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与会者的言论直指问题核心,参与会议的部门职员仔细记下内容。会议期间,有关政府机构的负责人汇报了代表提案的处理情况。座谈会结束后,当天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邀请代表前往美团等公司开展实地考察,把纸面上的意见变成现场考察,使政策研究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注重实效。
健全保障机制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的情况,相关立法进程持续开展中。基础劳动规范与新兴就业模式方面的立法,已被纳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三类项目。同时,部分省市也在尝试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目的是为全国性立法提供实践基础。
二零二一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相关单位发布《关于保障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的若干意见,依据用工模式与就业途径的不同,把双方联系划分为“具备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部分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普通民事联系”三种类别,开拓了权益维护的制度体系。2023年,陆续发布多项指导性文件,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等,为具体实践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
接下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深化对劳动关系确认、新型用工标准、公司用人义务等关键环节的探讨,逐步推动针对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的法规制定,使得这些群体的权益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更加稳固。(记者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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