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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育肥猪苗却送来种猪,王某某为何仅获部分退款?

时间:2025-08-27 20:2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确实是对方送错生猪,你们怎么只判她赔我部分损失?王某某拿着裁决文书一脸不解,直到审判官细致说明才明白过来。

2025年春季,王某某打算从事养殖行业,经由他人引荐,通过微信平台与徐某某建立了联系,双方商定从徐某某在省外负责的农业服务机构采购十五头育肥猪崽,成交金额为九千元。

王某某两次把钱转完之后,等到的却是送货人员送来的四头种猪,这些猪的品种不对,而且数量也少了十一头,差得很多。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送货人员把猪弄到了村委会那里。王某某心里虽然很不高兴,但是没有立刻明确提出要退货,只是跟徐某某商量,到底该拿这些猪怎么办。

几次交涉过后,双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由于反复沟通均未成功,王某某向警方报案,尽管警方介入调解但问题依旧,王某某最终选择将徐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某退还购货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并且要求支付三倍的赔偿费用。

8月22日,该案在剑阁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定,徐某某收取款项后,没有依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猪,他的做法违反了协议,但是因为双方事先没有商定退货时限,王某某在接到质量不达标的猪时,既没有表示不接受,也没有立刻要求退回,被看作是“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所以对于已经“接收”的4头猪不能全部退款,只同意退还另外11头猪的购买费用。

王某某手握裁决文书,心中颇有怨言,觉得审判官未能做到公正审理,明显偏袒另一方人士。在审判官详尽说明缘由后,王某某最终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法官提醒

网购时收到物品,一定要立刻检查麻涌镇律师 ,核对数量、尺寸、品质是否和事先说明的一样。如果发现不妥,必须在规定的退款期限内,正式提出退货申请,并且保存好相关证明,不能采取“等一下再说”的含糊态度,以免因为耽搁,造成权益最终失效。

另外,顾客应当防范“收货即同意”的隐蔽风险。某些商贩在派送时可能会鼓吹“先画押后检查”,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坚持“先检查后收货”,倘若对方强行催促,可以在接收凭证上写明“未检查,数量/品质待核实”,以便事后主张权利留下证据。

?法官说法

审判长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若售卖者所供应的商品或劳务与标准不符,购买者有权依照国家条例、双方事先商定进行退货,抑或要求售卖者实施调换、修补等责任。若无国家明确规范或双方事先商定,购买者可在收到货物后七天之内申请退货;七天之后,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购买者可立刻要求退货,若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购买者能够要求商家执行更换、维修等责任。

王家良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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