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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些情形下员工可解除

时间:2025-08-27 20:2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一、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若持续履行职务,企业仍可行使单方权解除劳动契约,不过务必于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方。

出现以下13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单位制定的管理办法若与法律条文相悖,且侵害了员工正当权利的

使用欺骗、强迫的方法,或者利用对方困境,导致员工在非自愿状态下签订或更改工作协议的;

企业若在聘用协议里舍弃应尽的法律义务,或剥夺雇员应有的权益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雇主要用暴力或者恐吓的方式,或者通过不合法地限制人身自由,迫使员工工作的话,就属于这种情况。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员工在本机构服务的时长,每满一个年度,发放等同于一个月份的薪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期跨越半年以上未达一个完整年份,则视同已满一年处理;若不足半年,则发放相当于半个月薪资的补偿款。

如果员工每月的收入超过了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过去一年职工月收入平均水平的三倍,那么企业补偿的标准将以职工月收入平均水平的三倍来计算,补偿的期限最长为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收入,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结束或停止前十二个月的收入平均值。

劳动者拥有完全的就业选择自由,自行决定终止劳动关系也是其选择自由的一部分,想要结束工作关系,可以与雇主沟通,达成一致后无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东莞麻涌律师 ,决定离职时间即可,若未进行沟通,则需在提出离职后三十日才能办理离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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