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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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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驾安全性待规范!国家应速立强制标准,减少事故发生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本文摘自《小米SU7事故引发的思考:人类驾驶不可或缺》一文评论区,其标题系小编所加。
国家应该立即启动立法工作,制定车辆智能驾驶安全强制标准。
当前车辆安全检测主要关注事故发生后如何保障人员安全;相比之下,智能驾驶技术有望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通过运用智能感知系统的高效感知能力,不断优化的紧急情况应对策略,以及卓越的超高速姿态控制能力,智能驾驶安全技术旨在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加剧。
生产作业的首要条件务必是确保安全,若非如此,该作业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目前,智能驾驶的安全性能主要依赖于制造商的自我规范,这导致部分不良厂商可能会虚报数据,夸大实际效果。毕竟,发生事故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我国已成为智能驾驶领域的强国,因此,制定车辆智能驾驶安全强制性标准理应由我国引领。若由欧美国家制定,极有可能演变成一种新的施压策略。
如何确立智能车辆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安全规范?对于非专业人士而言,我只能提出几点个人的看法。
AEB被设定为强制执行的标准,若企业声称AEB在特定速度范围内有效,那么该速度便成为智驾的最高速度限制。针对那些虚报参数的企业,若在其声称的速度范围内,AEB的失效概率超过一定比例,比如10%,则可判定该企业存在欺诈行为,对所有车主进行假一赔三的赔偿,并可能对企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环境因素复杂,当车速达到120公里时,智能驾驶系统被迫停止工作,必须由人工接管。此外,即便声称在130公里时速下有效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此时也失效了东莞麻涌律师 ,这简直等同于谋杀。
智能感知系统由摄像头、激光雷达和微波雷达组成,其应设定一个基准数值。若实际数值低于此基准,车辆则必须减速进行智能驾驶,或者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无法启动智能驾驶功能。以激光雷达为例,若其表面沾染污垢,便会导致车辆必须减速或无法启用智能驾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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