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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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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会计准则IFRS17下企业如何认定分红险产品未来现金流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2020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标准25-保险合同”,保险业称其为“新会计标准”或“”,并将在2023年实施。
新的会计标准使财务报表披露符合不同国家 /地区保险公司和其他行业之间的保险公司的实际利润模型,并通过重新确定保险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并调整报告格式来提高保险公司的利润透明度。
目前,股息保险产品已成为市场上的“星”产品。 证券研究报告显示,根据该行业发布的数据,目前有253种以上的人寿保险产品,其中107种股息产品可获得42.3%。
根据新的会计标准,企业如何确定股息保险产品的未来现金流?最近,财政部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
问:当企业评估保险合同是否是保险合同,直接参与股息特征时,它如何确定评估时间点,评估单位以及可能的未来现金流程情况?
答:公司应评估合同是否是合同开始日期直接参与股息特征的保险合同,并且将来不会重新评估该合同。如果有合理且可靠的信息可以通过共同评估多个合同可以实现相似的评估结果,则公司可以一起评估这些合同。
在评估时,公司应考虑反映未来现金流的所有可能结果的方案(但不能识别每个可能的方案),并根据这些方案的概率加权平均值的现值进行评估,而不是最佳或最坏情况。当企业评估在每种情况下基本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化的金额,现值和可能性,保单持有人应支付的预期金额以及保单持有人应支付的预期金额,应支付的预期金额,保单持有人在保单持有人的付款中每种情况的现值,现值和可能性,可以基于及时的可观的市场保险业务,可靠的保险业务,以及可靠的合同数据,以及相关的数据或相关的数据。企业应至少每年每年更新上述评估中使用的数据和信息。如果确实有证据表明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评估结果的预期影响已更新,则应在相关数据和信息更改时进行更新。
问:对于包括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保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如何确定合同的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保险应该分配?
答:对于包括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保险在内的保险合同,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其他事实的协议考虑以下条件,以确定合同中的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保险是否应分配:
(1)主要保险和额外保险是否可以分别定价和出售。如果合同中的主要保险和附加费可以单独定价并单独出售,则可以满足这种分裂条件;如果合同中的主要保险和附加费可以单独定价但不能单独出售,则只能部分符合这种分裂状况;如果合同中的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不能单独定价或单独出售,则无法满足这种分裂条件。
(2)主要保险和额外保险是否同时无效。如果合同中主要保险的失败并没有导致额外保险的失败麻涌镇律师 ,并且额外保险的失败不会导致主要保险失败,那么满足了这种分裂状况;如果合同中主要保险失败会导致额外保险的失败,但是额外保险的失败可能不一定会导致主要保险失败,或者合同中额外保险的失败会导致主要保险失败,但主要保险的失败可能不一定会导致额外保险的失败,那么这种拆分状况就会满足;如果合同中主要保险失败会导致额外保险的失败,而额外保险的失败也可能导致主要保险的失败,则无法满足这种分裂状况。
(3)保险和额外保险的风险是否相互依存。如果不能单独衡量合同中的主要保险或附加费,则企业不能不考虑其他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主要的保险和附加保险共享保险金额),则主要保险和附加费的风险,主要保险和附加费保险的风险是互相依赖的,那就是跨度。
对于同时包含多个主要保险和/或额外保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根据上述原则对合同中的每项主要保险或其他保险做出全面判决。如果企业确定分配的每项主要保险或其他保险,则不应有任何情况不符合上述任何拆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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