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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二手车交易风险与诚信商业伦理: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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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诚信是最大的商业道德。如今,二手车交易市场如火如荼,但二手车交易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尤其是“涉水车”纠纷最为典型。作为买家,请注意并应对车辆本身和卖家进行详细审查;对于卖方来说,您应对所交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全面地告知买方所交易车辆的状况。如果买方未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告知所售车辆的重要信息,则构成欺诈。
被动欺诈又称无声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向对方隐瞒相关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引导、允许对方基于误解做出错误判断,从而促成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造成对方利益损害的。行为。被动欺诈的法律后果与主动欺诈的法律后果相同,都是撤销民事诉讼的理由。存在欺诈行为时,受骗方可以依照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无效。诈骗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返还不当得利、侵权责任等义务或责任,但无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案件简介
2018年7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北京市二手机动车销售合同》,约定了英菲尼迪(以下简称涉案车辆)的品牌、型号。初次登记:2016年4月11日。行程3万公里。非经营性。车辆状况良好。该车成交价格为26.5万元(不含税费)。卖方应当保证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文件真实、有效,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得隐瞒、虚假。随后,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支付了该车的货款。北京某广告公司在为涉案车辆投保时获悉,涉案车辆因购买发动机水损保险(保险金额266185.6元)而发生危险,须支付赔偿金13.14万元。事故发生于2017年8月9日,案件于2018年9月30日审结。
另查:2017年,原车主因保险合同纠纷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原告投保车辆损失306557元。 2017年8月29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对道路雨水淹没车辆损坏、道路雨水淹没车辆底盘损坏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诉讼过程中,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的损坏情况进行了鉴定。鉴定明细显示,需要更换的汽车零部件有17个,包括发动机电脑、安全气囊电脑、起动机、发电机等。2018年9月3日,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131,400元。
原告北京某广告公司认为,其在购买二手车时,卖家未向其如实告知车辆信息,属于诈骗行为。请求撤销《北京市二手机动车销售合同》,并要求三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6.5万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79.5万元。
法庭裁判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未将涉水事故如实告知北京某广告公司,就将涉案车辆出售,构成诈骗罪。首先,卖家故意向对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首先,双方合同中规定,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所售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虚假的情况。卖方有义务对车辆进行验证、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如实告知买方。其次,根据本案证据可以看出,涉案车辆在出售给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之前曾发生过事故,并进行过多达17个零部件的维修和更换。不过,涉案车辆在出售前发生的事故是应该告知买家的。事情;再次,三被告虽然不具备二手车销售资质,但考虑到其在购车后短时间内以及庭审过程中通过出售汽车获利,认为其具备一定的二手车技术知识。 - 专车检查同时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检查,应了解涉事车辆的状况以及涉水事故的情况。其次,三被告在出售前未如实告知买方应知的车辆状况及涉水事故,导致买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二手车交易中,车辆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以及车辆的保养状况是影响买家是否表达购买意向的重要信息。因此,三被告未向北京某广告公司告知涉水事故相关事项,足以构成北京某广告公司基于不完整信息错误表达购买意向。综上,三被告在未如实告知北京某广告公司涉水事故情况的情况下,将涉案车辆出售,已构成诈骗罪。
关于诈骗的法律后果:涉案车辆的购买者为北京某广告公司,且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车辆用于日常消费。因此,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撤销北京某广告公司与王某某于2018年7月9日签订的《北京二手机动车销售合同》;
2、王某某、张某某、崔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购车款26.5万元返还给北京某广告公司;
3、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某广告公司将英菲尼迪QX50小型客车(车辆识别号XX、发动机号XX)退还给王某、张某、崔某;
4、驳回北京某广告公司提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含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诈骗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欺诈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麻涌镇律师 ,诱导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一般来说,欺诈可以分为主动欺诈和被动欺诈。与主动诈骗相比,无论是学界还是司法实践,对于被动诈骗的讨论都很少。被动欺诈又称无声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向对方隐瞒相关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引导、允许对方基于误解做出错误判断,从而促成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造成对方利益损害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简单的被动沉默、不透露真实情况并不一定构成欺诈。只有根据专门的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交易习惯的要求,可以认为存在披露义务的情况下,欺诈行为才能成立。行为。为了避免扩大对欺诈的解释,被动欺诈的认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知道欺诈行为,并有义务告知对方; 2、诈骗行为,行为人有告知义务但被动不告知的。作为; 3、导致被诈骗方利益受损的; 4、诈骗行为与被诈骗人利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四个要素中,最难界定的是是否存在告知义务的认定。披露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知情权主体要求相对人履行的相关披露义务。行为人是否有披露义务应当考虑: 1、行为人明确知道应当披露的信息,且该信息对交易相对人的决策有重大影响; 2、交易对方在交易中处于明显劣势,且掌握相关信息。获取信息有很大困难,且行为人确实拥有该信息; 3、行业法规要求。
被动欺诈的法律后果与主动欺诈的法律后果相同,都是撤销民事诉讼的理由。存在诈骗行为时,受诈骗方可以依照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无效。诈骗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返还不当得利、侵权责任等义务或责任,但无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首先,涉案车辆涉水事故因涉及诉讼、鉴定、理赔等过程耗时较长。由于保费波动,买方在交易后缴纳保险时才得知存在涉水事故。但经查明事实,涉事车辆曾发生十几起涉及维修、更换零部件的涉水事故。根据二手车交易惯例,涉案车辆发生事故,尤其是涉水事故,才是影响买家的因素。这是购买此车辆时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并且应该予以披露。其次,被告没有告知其应知的涉水事故,使得原告能够主张涉案车辆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标准,从而使原告表达了其意图基于对涉案车辆的误解而购买车辆。第三,在二手车交易中,交易车辆是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以及车辆的保养状况是影响买家是否表达购买意向的重要信息。因此,三被告未向北京某广告公司告知涉水事故相关事项,足以构成北京某广告公司基于不完整信息错误表达购买意向。综上,被告作为卖家,其行为符合被动欺诈的要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诈骗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一般来说,欺诈可以分为主动欺诈和被动欺诈。与主动诈骗相比,无论是学界还是司法实践,对于被动诈骗的讨论都很少。被动欺诈又称无声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向对方隐瞒相关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引导、允许对方基于误解做出错误判断,从而促成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造成对方利益损害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简单的被动沉默、不透露真实情况并不一定构成欺诈。只有根据专门的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交易习惯的要求,可以认为存在披露义务的情况下,欺诈行为才能成立。行为。为了避免扩大对欺诈的解释,被动欺诈的认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知道欺诈行为,并有义务告知对方; 2、诈骗行为,行为人有告知义务但被动不告知的。作为; 3、被诈骗方因此遭受损失; 4、诈骗行为与被诈骗人利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四个要素中,最难界定的是是否存在告知义务的认定。披露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知情权主体要求相对人履行的相关披露义务。行为人是否有披露义务应当考虑: 1、行为人明确知道应当披露的信息,并且该信息对交易相对人的决策有重大影响; 2、交易对方在交易中处于明显劣势,且掌握相关信息。获取信息有很大困难,且行为人确实拥有该信息; 3、行业法规要求。
被动欺诈的法律后果与主动欺诈的法律后果相同,都是撤销民事诉讼的理由。存在诈骗行为时,受诈骗方可以依照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无效。诈骗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返还不当得利、侵权责任等义务或责任,但无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首先,涉案车辆涉水事故涉及诉讼、鉴定、理赔等,耗时较长。由于保费波动,买家在交易后缴纳保险时才得知存在涉水事故。但经查明事实,涉事车辆曾发生十几起涉水事故,涉及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根据二手车交易惯例,涉案车辆发生事故,尤其是涉水事故,才是影响买家的因素。这是购买此车辆时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并且应该予以披露。其次,被告没有告知其应知的涉水事故,使得原告能够主张涉案车辆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标准,从而使原告表达了其意图基于对涉案车辆的误解而购买车辆。第三,在二手车交易中,交易车辆是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以及车辆的保养状况是影响买家是否表达购买意向的重要信息。因此,三被告未向北京某广告公司告知涉水事故相关事项,足以构成北京某广告公司基于不完整信息错误表达购买意向。综上,被告作为卖家,其行为符合被动欺诈的要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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