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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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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定义、处罚及相
东莞麻涌律师获悉
总有一些人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籍等,以牟取暴利。这就是走私淫秽物品罪。那么,什么是走私淫秽呢?物品犯罪和走私淫秽物品的处罚是什么?
一、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东莞麻涌律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倍处罚制度,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走私淫秽物品罪虽然没有数量限制,但如果走私淫秽物品数额不大,且整个案件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一般不宜定罪走私淫秽物品罪。惩罚。
一、走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如何界定的?
1. 对象。走私罪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
2、走私犯罪的对象。走私罪的客体包括一切禁止、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
三、走私犯罪的表现形式。走私罪的客观行为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境的行为。
4、走私犯罪的犯罪主体。走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负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走私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也可能构成其犯罪。
2、哪些情形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传播淫秽书刊、录像、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他人传播300次以上600次以上的;
(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数量达到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两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触犯刑法。对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处罚,实行双轨制。法院将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法院的量刑标准分为多个级别,从三年以下到最高无期徒刑不等。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实施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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