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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两种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2-06-12  【转载】

(一)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因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二)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放弃继承权不能附条件。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如以放弃继承权,不支付赡养费的,因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约定免除,即便放弃继承权,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


继承人可以撤回放弃继承权的决定,但法院不一定会同意,放弃继承权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时,需要继承人主动提出放弃申请,受胁迫条件下放弃继承权是无效的,放弃继承权后,不再继承遗产,参与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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