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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时间:2022-05-18  【转载】

1、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5年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2、而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


3、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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