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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索赔应注意收集的证据

时间:2022-04-07  【转载】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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