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刑事自诉人必须参加开庭吗

时间:2021-09-24  【转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在刑事案件中由于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比较严重的因此很多的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但是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可以进行自诉。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