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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男子为他人非法占农用地提供帮助获刑
时间:2020-02-26 【转载】
宁都一男子为他人非法占农用地修建别墅,而驾驶挖机采用推平、填土等方式提供帮助,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被告人周某受雇于何某(另案处理)担任江西鸿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15年开始,何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青塘镇河背村通过购买、置换、强占等多种方式共获得39.78亩的集体土地用于修建别墅。在获得这些土地后,何某安排公司员工谢某(另案处理)驾驶铲车、周某驾驶挖机采用推平、填土等方式将土地整平,并在土地上修建别墅、游泳池、花园及其他附属设施。经鉴定,何某用于建别墅和附属设施的10.51亩集体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被损毁,且无法复垦。被告人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向宁都县人民检察院退缴了部分赃款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而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占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