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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再显神威,恢复执行案件结

时间:2018-11-15  【转载】

近日,一离婚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来到石门县法院,主动要求一次性缴清全部执行款,并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

   2016年,原告杨某与被告孙某因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原告杨某支付5万元,作为被告孙某的房屋补偿款和经济帮助款。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杨某却没有按期履行协议内容。于是,孙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外出务工,就再也找不到他的下落,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作为申请人的孙某只得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终止了本案的执行程序。

   今年8月,孙某找到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称已找到被执行人杨某的打工地址,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了解信息后,马上恢复了案子的执行程序,并在被执行人杨某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处受限的杨某,苦不堪言,只好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将全部执行款兑现到位。
来源:石门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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