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麻涌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machonglsh.com 麻涌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租赁未到期要撤离 讨要转让费未果
时间:2018-10-08 【转载】
翟某与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张某将其经营的店面经营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翟某,转让费10万元,转让期限为五年。翟某将该房屋改为经营简餐,然而在经营过程中,翟某称因店面不符合消防安全,被某部门下发行政执法文书,要求停止经营。由于只经营了5个月,翟某向张某讨要转让费。张某认为翟某自身经营不善并非店面存在问题,双方协商未果,翟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转让费。
法院审理:本案中,房屋转让的实质为承租权的转让。张某已向原告交付了房屋,转让行为已经完成。翟某称涉案店面不符合消防安全被勒令停业,但经法院核实,涉案店面并不存在不能经营的情况,翟某也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不在涉案店面继续经营系因店面本身存在消防安全问题或其明确被相关安全检查部门勒令停止经营,故其据此主张要求张某退还转让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翟某诉讼请求。时报记者 刘纯